执法单位: 镇江市水利局 编号: 2020-1
检查时间 | 2020年8月24日 | ||
被检查对象 |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河道工程III标段 | 施工单位 | 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丹阳市皇塘镇 | 法人代表 | 王标 |
检查事项 | 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 ||
检查情况
| 1、施工现场分配电箱不牢固,摆放不平正,不能防雨防尘,底部距地面小于0.2m;配电箱内连接线排列不整齐,绝缘层标识色不符合规定。 2、施工现场电缆线路敷设未埋地或架空,易受到机械性损伤。 | ||
处理意见 | 经初步核查: 施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
执法人员 | 朱坚、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