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水利工程水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收费性质 |
经营性收费 |
收费标准 |
镇价工[2000]226号镇 水[2000]192号:
工业:
消耗水 0.09元/立方米
偱环水 0.0225元/立方米
贯流水 0.036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
专发:
按售电电价的30%收费
结合发:
按售电电价的10%收费
自来水厂(地表水):
0.04元/吨
船闸、套(水)闸:
按船只每吨5分计收 |
收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江苏省物价局 省水利厅s10比赛投注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价工[2008]331号)第四条 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取用水户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供水经营者缴纳水利工程水费(以下简称水费)。 |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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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12358价格举报电话,84447177市水利局监察室 |